对不起,我是个小包裹领班。因为工人不够,我雇了几个临时工来工作几个小时。结果,一名临时工不小心撞到了他的脚趾,折断了他的骨头。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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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主承担无过错原则是现代民法之通例。
2、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利于保护雇员的利益。
3、我国劳动法国家职工享有
劳动保护的权利。雇员在完成雇主的工作中受到伤害,应按
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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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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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