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咨询

你好,我妻子说她去上班时看望了女儿,但她没来,失去了联系。我该怎么办

2022-12-22 09:1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想办法找人
  • 你可以报警处理。让警方介入处理看能不能找到他的下落
  •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到当地查询

  •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是一种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在抚养小孩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后,向义务协助方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财产申报、进行执行调查等,必要时对协助一方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对于享有探望权一方,其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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