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17年2月21日遇车祸,花费已达10万,应该是重伤,目前未做鉴定,仍在住院,对方肇事逃逸,三天后交警通过监控找到肇事方,对方驾驶机动三轮,无牌无证,交警已下达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但对方只交了2万元钱之后,就不管了,拖靠起来了,做为家属,我们现在应如何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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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通常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
(二)上述人员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
(三)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四)不良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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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应准备以下材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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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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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