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绑架罪既遂标准认定

2020-10-29 17: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绑架罪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绑架罪来说,绑架罪他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一个处罚,那么如果要处罚绑架罪的话,他应该怎么认定绑架罪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绑架罪既遂标准认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绑架罪既遂标准认定

  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标准。

  注意:大部分人会以犯罪行为人勒索到财物为既遂标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本罪中只要犯罪行为人限制或控制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即既遂。

  绑架罪的认定标准可从犯罪构成两阶层体系分析,先分析客观要件,再到主观要件,即先进行事实判断,在进行价值评价。

  1.绑架罪的客观要件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提出索要财物或重大不法要求。对象是任何自然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特殊关系的人。

  (1) 一般认为,扣押人质,索取微不足道的财物或者其他轻微不法要求的,不宜认定为绑架罪。符合非法拘禁罪等罪构成要件的,以其他罪名处理。如行为人借岳母来访之机,不准岳母回家,要求妻子早日从娘家返回的,只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2)绑架不要求使被害人离开原来的场所。

  (3)绑架行为应具有强制性,包括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实力控制等行为。如对于缺乏或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采取偷盗、运送等方法。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性”手段或者手段轻微达不到压制他人反抗程度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绑架罪。

  刑法第239条第3款专门明确,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绑架罪的规定处罚。

  2.绑架罪的主观要件:故意,并且需要具有利用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包括单位乃至国家)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的意思。行为人不具备这一意思,在实力控制被害人后,让被害人隐瞒被控制的事实向亲属打电话索要财物的行为,不成立绑架罪,视其行为性质认定为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罪。

  3.绑架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绑架罪既遂标准认定

  二、绑架罪从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而要是属于共同绑架,并且认定为其中的从犯,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

  所以对绑架罪从犯的处罚,就是在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数额等确定了量刑幅度之后,再对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绑架罪既遂标准认定的相关内容,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往往是属于绑架罪的一种,需要进行一个刑事处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