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我们知道绑架罪是一个处罚非常严重的犯罪,严重到最高判处死刑,之所以立法者如此做是因为这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为了威慑这类犯罪。那么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如何认定呢?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其程度的大小轻重,是划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错误行为的基本依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社会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故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应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加以判断。
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很大的,所以刑法规定为犯罪。
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历史的观点。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社会危害性也随之发生变化。同一种行为,在这一时期符合社会发展,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在另一时期,有害于社会发展,就具有社会危害性。承认社会危害性的可变性,是一种唯物的观点。
2.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全面的观点。社会危害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衡量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应当综合各种情况,全面分析认定。
3. 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本质的观点。也就是说在认定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时候,我们要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才能准确把握其性质。
1.犯罪手段。绑架罪采用暴力、胁迫、诱骗等方法控制被绑架人人身自由,拘禁时间有长短之分,暴力、胁迫、诱骗等手段各不相同亦直接影响到该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犯罪后果。从人身损害方面看,是否造成了被绑架人重伤、轻伤、轻微伤或严重的精神伤害;从财产损害方面看,赎金数额有数额巨大、数额较大或未获取分文的区别,犯罪后果直接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3.犯罪动机。行为人的动机或出于满足个人私利,或迫于生活压力,或因合法权益不能保障,或出于特定政治目的等,动机不同体现出行为主观恶性程度的差异;
4.犯罪情节。行为人是否放弃勒索赎金;是否主动释放人质;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否系亲属或熟人关系;行为人是否选择以老人、妇女、儿童或者社会知名人士作为绑架对象等,上述情节对绑架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具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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