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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2019-09-03 17: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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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架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人身安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绑架犯不仅实施了绑架进行敲诈勒索,且可能对被绑架人实施强奸行为。那么,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一、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1、从绑架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看,绑架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双重客体,强奸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2、从客观方面看,绑架罪表现为以绑架人质为手段,强行勒索财物,以赎回人质的行为,而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在犯罪主观方面,二者都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但二者最明显的差别是犯罪目的大不相同,绑架罪是以非法勒索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强奸是以奸淫为目的。

  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奸淫被绑架人的行为不同于绑架过程中的劫财行为的只有非法勒索占有他人财物一个犯罪目的,行为人追求的有二个犯罪目的,即一是勒索财物,另一是奸淫妇女。行为人的二种目的行为各自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触犯不同的罪名,二罪也无法相互吸收。

  因此,绑架过程中对女性被绑架人实施奸淫行为不应以一罪处罚,而应认定绑架罪和强奸罪进行数罪并罚。

  二、绑架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分析绑架罪的构成特征。

  1. 客体。

  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有3种:①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②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③偷盗婴幼儿的。偷盗婴幼儿,是指偷盗不满1周岁婴儿或者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幼儿的行为。

  3.主体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

  故意。并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这里的“财物”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其他财产利益在内。

  提示:

  第一: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同时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的,择一重罪处断。

  第二: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绑架罪(结合犯)定罪处罚。

  三、绑架罪是如何处罚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但如果实施强奸的行为,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绑架过程中对女性被绑架人实施奸淫行为不应以一罪处罚,而应认定绑架罪和强奸罪进行数罪并罚。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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