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因此我们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解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根据损失的性质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
另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害赔偿,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四)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根据不同类型的损害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人身赔偿与财产赔偿的标准是不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