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管辖是,一般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管辖地不明确的,先由最先发生或者最先接到报案的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交通事故的受理是,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要登记备查。
交通事故的管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的受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管辖异议的申请,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走快速赔偿步骤对受害者是否有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是事故责任明确,所有责任人证照齐全,真实有效;
2.是没有人员受伤或者受伤程度比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
3.是损失总金额比较小,基本上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