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咨询

我妈妈在工厂工作,因为工作上的事故,机器把小指骨折了,去医院治疗了两个星期,已经连接起来了,回家休息,公司不仅不支付每月的工资,也不支付赔偿金。但是,公司的上司没有得到那个工作上的保险,所以现在不知道要求赔偿金和工资该怎么办。

2021-04-14 12: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 公司不申报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
    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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