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咨询

丁律师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是支模板的木工,我和一个工友两人在一起工作时,老板让我们从架底往架上穿料,就是工地用的竹枝板,工友在下面,我在上面,他往上一穿,新板太光,我的手没抓牢,就吊下了,狠狠的砸到了他的脚面上,他当时庝的呀呀真叫,过后,老板看着了就问?怎么回事,与是我就和老板说情当时的情况,老板-看我工友的脚面没有破了出血,他就不着急了,说没多大个事,老板当时给我们拿了160元钱说去买奌药,拍个片,我和工友就拿着他给的160元钱就跑到了医院,拍个片子心里就清楚了。结果到医院拍完片后,医生说脚大指与二指的根部有小片骨脱落,我马上就给老板打电话,老板说,你们干活不小心,不管,工地没工伤?

2019-07-25 17:43: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工伤后老板不赔偿,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愿意申请的,个人也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4、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5、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则无法走工伤赔偿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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