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咨询

丈夫1998年、1999年、2001年各自出工伤事故致伤7级,如今在职人员,还能向企业理赔吗?

2020-04-14 17:4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索赔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鉴定结果出来后,你可以携带鉴定结果和工伤认定书,去你的单位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对你进行支付。具体的支付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和你们省或市的实施条例上有比较明确详细的规定。
    一般说来,单位如果给你上了工伤保险的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但是如果单位未给你办理工伤保险的话,数额需要单位来支付。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河北7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