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咨询

我是一个应届生,2020年大学毕业,近期在一家珠宝品牌做销售人员,近期觉得不愿做了,想走,给负责人讲过,可是负责人不同意我走,并且不帮我薪水,我该怎么做?我已经做了一个多月了,我可以取得是多少薪水?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13 07:4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
    (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 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 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