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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自首能减多少

2021-05-0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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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是指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对社会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寻衅滋事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严重的还可能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如果自首的话,能够减轻多少的处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寻衅滋事自首能减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寻衅滋事自首能减多少

  自首属于可以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情形,具体减刑多少,是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来裁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寻衅滋事自首能减多少

  二、自首认定

  1、自动投案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罪行

  (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三、当庭认罪的认定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227条规定:“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第231条规定:“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实务中,对当庭自愿认罪的情节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认罪程度

  认罪的程度是确定当庭自愿认罪情节从轻比例的首要因素。稳定地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和情节的,会获得较大的从宽比例。

  2、悔罪表现

  悔罪是当庭自愿认罪情节从轻的重要因素。认罪没有悔罪的,从宽幅度要小些。

  3、犯罪的性质和罪行的轻重

  犯罪的性质和罪行轻重是从宽处罚的主要因素。犯罪性质恶劣,罪行重的,从宽幅度要小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寻衅滋事自首能减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减轻相应的处罚,要按照处罚减轻的原则来进行检测。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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