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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19-07-0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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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法是对拍卖的相关事项加以规定的法律规定,拍卖与我们的生活还是息息相关的,很多人都接触过拍卖。那么,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拍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拍卖术语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2)委托人参与竟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竟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30%以下的罚款。

  2、拍卖人的责任

  (1)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但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4)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竟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5)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拍卖所得。

  (6)违反本法关于佣金比例的规定收取佣金的,拍卖人应当将超收部分返还委托人、买受人。物价管理部门可以对拍卖人处以拍卖佣金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考试大为你竭诚服务

  (7)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50%以下罚款。

  3、竞买人的责任

  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竟买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4、国家机关的责任

  国家机关将应当委托财产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擅自处理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拍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除此之外还有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

  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

  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

  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三、拍卖术语有哪些?

  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1、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竞买人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竞买人。"竞买人"、"买受人"有时亦统称买家。

  5、拍卖标的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6、应计费用本公司对保险、图录刊登、包装运输、文物火漆、鉴定估价等酌情向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收取的相应费用。

  7、成交价又称"落槌价",指拍卖会上拍卖师落槌决定拍卖标的售予某一买受人的价格。

  8、参考价又称"估价",指本公司印制的拍卖图录上对每件拍卖标的的明示价格。该价格由本公司决定,不属最后确定之售价。

  9、拍卖底价又称"保留价",指本公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的共同商定,并在委托书上标明的最低出售价格。

  10、拍定物,指已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

  11、佣金又称"代理费",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成交后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服务费用。

  12、拍卖收益指本公司在拍卖成交后支付给委托人的出售拍卖标的的款项净额,即成交价扣除佣金及委托人应付应计费用后的余额。

  13、拍卖的功能:它通过一个卖方(拍卖机构)与多个买方(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去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随意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最终实现商品的最大价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违反拍卖法,不同的主体是有不同的法律责任的,是有区别的,这是要注意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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