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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后不够抵债怎么办

2019-07-0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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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对其财产组织司法拍卖,但是有可能出现即使进行了司法拍卖,拍得的金钱价额还不足以抵扣债务。那么司法拍卖后不够抵债怎么办?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司法拍卖后不够抵债怎么办

  一、什么是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

  二、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1、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2、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三、司法拍卖后不够抵债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拍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司法拍卖的财产价值还不足以抵债的,法院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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