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咨询

甲方分别给乙方和丙方寄钱。乙方先告知甲方并保存其财产,丙方随后告知甲方并申请保存其财产。但是现在丙方在对甲方的诉讼中有了最终裁判,要求甲方偿还丙方的钱,但是甲方没有钱偿还。那么,丙方现在可以直接要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因为乙方的保全是第一位的,丙方不知道是否要等到乙方的诉讼有了判决才申请强制执行甲方?

2020-12-06 16:3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 1、能。2为丙方执行剩余后的财产抵偿你的债务。
    3、如异地法院有管辖权则可以。
    4、如是同一财产仍按先后顺序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