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咨询

法院的一审二审的裁决书都已经完事了,?就最后执行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执行时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所以公司就把所有的财产转移其他人手中了,也包括车辆,现在法定代表人账户没有任何财产,就一家公司正在运营,账户也没有钱,这时执行局那边也没有办法了,我现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才能拿到钱,钱也不多,也就八千块左右,就一下这个样子

2019-08-11 17:4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执行有期限,立案后六个月,法院不执行,你们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不履行的,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法院逾期不执行的,你们可以要求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 如果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话,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法院通过了您的财产保全申请的话,可以根据您的申请冻结对方的账户。
  • 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不一定会实际扣押车辆,可能只是查封车户,一般是可以允许被告方继续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
    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重要文书之一,是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和保证判决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
    (1)要求写明保全的事由,即申请保全的原因;
    (2)要求明确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
    (3)要求写明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