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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怎样规定的

2019-10-0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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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化犯在现行刑法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然而转化犯自身的一些基本内涵和界定的模糊不清,让我们对一些转化犯罪行为理解不清,比如说,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怎样规定的?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抢劫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怎样规定的

  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如入室盗窃,正逢主人归家,为抗拒主人抓捕,而将主人打伤,应以抢劫罪论处,而不是定盗窃罪。

  2、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抢夺与抢劫最大的区别在于抢夺是趁被害人不备,出其不意将财物抢走,其对被害人不实施暴力、胁迫等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携带的凶器,均以抢劫罪论处。

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怎样规定的

  二、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这里的另一种情形是抢劫数额巨大的。本罪作为最严重的一种,其抢劫的财物的数额大小,反映出抢劫行为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危害程度,从一个方面决定着抢劫罪的轻重。抢劫数额巨大,应当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严重情形。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军警人员,是指军人和警察,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警察是指我国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冒充,是指通过着装、出示假证件或者口头宣称的行为。

  (七)持枪抢劫的?持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而是口头上表示有枪;或者虽然随身携带有枪支,但未持在手中,也未向被害人显示,均不属于这种情形。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军用物资,是指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外的所有军事用品。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是指抢险、救灾、救济用途已经明确的物资,包括正处于保管、运输或者使用中的。关于抢劫犯罪,最低可以判处犯罪分子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的时候则可以直接判处死刑。

  三、抢劫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 罚。如供述的是同种较重余罪,一般应当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积极预缴财产刑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共同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2)被告人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的。

  7、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基层法院并需向市法院汇报,由市法院统一、平衡。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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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是怎么规定的?转化型抢劫需要怎样的条件?
转化型抢劫是由盗窃、诈骗、抢夺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的一种特殊情况,其转化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这是转化的前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主要是指已经构成上述三种犯罪的行为,但也不排除尚未达到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法定“数额较大”,但使用暴力程度非属于抢劫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仍应以本条处理。 二、必须是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主要是指犯罪的作案现场。另因犯罪分子为逃脱、逃离现场而被人发现后紧追不舍,这过程也属于“现场”的延伸,也应视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指犯罪分子对抓捕的人故意实施殴打、伤害等危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以立即事实这些行为相威胁。如果暴力程度显著轻微或者无使用暴力加害他人的意图,只是为了挣脱抓捕而使用轻微反抗行为的,可不认为是使用暴力,仍按原罪论处。 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必须是为了窝藏脏污,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脏污”是指犯罪分子防护已到手的赃物不让别人追回;“抗拒抓捕”是指犯罪分子抗拒公安人员或群众的抓捕扭送;“毁灭罪证”是指犯罪分子毁灭现场遗留的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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