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咨询

我的孩子已经16岁了,他和一个13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这是强奸吗?如果是的话,多少年。

2020-05-17 18:21: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命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命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是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综合其他因素来判定的。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