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主犯的非法拘禁罪量刑是怎么样

2018-11-22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法律上对于非法拘禁罪就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果涉及此案件有几个人,那么主犯的非法拘禁罪量刑是怎么样呢?以下驾驶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非法拘禁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主犯的非法拘禁罪量刑是怎么样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二、主犯的非法拘禁罪量刑是怎么样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行为人为索取非法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本法第239条的绑架罪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主犯的非法拘禁罪量刑是怎么样的介绍。小编提醒的是,主犯相比较与从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情节也比较严重,所以不会从轻或依法免除处罚。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关于非法拘禁的相关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推荐:

◆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怎么写

◆ 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有哪些

◆ 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