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咨询

我今年9月拆除了安置房,2014年5月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已经支付了70%的价格。我现在不想卖。当初,合同约定卖方违反合同赔偿买方自己的支付。我该怎么办?

2021-04-04 12:5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依照下列情况来确定。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
  • 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违约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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