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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2018-10-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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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怎样的?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2、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4、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二、不可抗力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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