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是对于现实生活中发生不可预测事情一种俗语,但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这种被称为不可抗力,那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政府行为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是颇具争议的,但普遍观点是政府行为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不可抗力的。政府行为(或称国家行为)包括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抽象行为如立法活动或制定政策,具体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具体行政行为。英美合同法理论认为,当法律或政令的颁布使履行合同成为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可以拒绝冒违法履约的风险,即使在当时情况下履约仍然是可能的,进一步说,即使政府行为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或无效的,当事人也可以获得免责,只要该当事人是善意行事的。
二、不可抗力应具备条件
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
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三、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
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通常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自然力量所引起的,如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另一类是由于社会力量所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解除合同、免除部分责任、延迟履行合同。
3、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及时通知的义务、提供证明的义务。
四、不可抗力的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应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及时进行处理。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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