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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

2019-12-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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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不可抗力是人们无法避免的,但是有的即使发生了不可抗力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最新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是什么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最新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

  二、不可抗力包括哪些情形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暴雨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不只有一种理解,关键在于区分暴雨事件的性质,而不在于天气现象本身:

  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施工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则施工单位无权就此提起施工索赔。因为,正常季节性暴雨对工程施工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已经包含在工程定额造价之内,也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属施工排水性质。

  第二种情况:由台风引起的暴雨,此类情况应为不可抗力性质,因为台风雨属于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性性质。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此类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非施工单位自有损失。其中,对雨水的抽排属于灾后恢复费用性质。

  第三种情况: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等级以上暴雨也视为不可抗力,等同第二种情况,也可以索赔。

  三、最新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详细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具体如下: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的索赔一般是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损害类型进行赔偿。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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