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咨询

余子公司签订了附属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8万元。对方经常乱收费,每年收取的保险费超过3000元。他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但法院表示,另一方没有根本违约,无法终止合同,因此他只能退还多收的款项。因为他们每年都乱收费。如果他们不终止合同,他们每年都会起诉他们。我真的不想和这样的人合作,我想终止合同。有没有好办法终止合同并赔偿违约金

2022-05-15 08:0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为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
  •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可以同时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也就是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该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金额的计算方法
  • 关于合同违约赔偿,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构成显失公平,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增减数额)或撤销该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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