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咨询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7年,月薪3000元,扣除保险费后超过2700元。今天老板想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老板该怎么补偿我?

2022-08-05 07:3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不接受。赔偿金额跟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工作年限决定。员工可以索要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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