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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假期工,约定工作两个月,每个月两千四,休息四天。十号入职,入职以后第一个月不满月,只给发2200不给休息日,休息扣工资,这种可以提前离职么

2020-02-20 17:1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的权力。
    3.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3.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例如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按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岗位等,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辞职。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的,劳动者是需要遵守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会扣钱。

  • 1、周六上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的。如果老板不给加班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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