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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怎么算

2018-05-3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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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加班费是每个劳动者应得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剥夺。那么加班费怎么算?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加班费的计算,欢迎阅读。

  一、加班费怎么算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由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新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调整前:365天-104天(休息日)-10天(法定节假日)=251天

  调整后: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调整前:251天÷4季=62.8天/季

  调整后: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调整前:251天÷12月=20.92天/月

  调整后:250天÷12月=20.83天/月

  二、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按如下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30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对劳动者在休息时间不能休息时的一种补偿,是法定劳动者应得的收入。针对不同的时间加班、不同工作制的劳动者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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