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咨询

您好,想问一下外祖父想把自身户下的房产继承给孙女如何申请办理呢

2020-02-03 22:0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二手房买卖,必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免后续产权纠纷。
    划拨过户需缴纳的是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是针对出让的。
    土地收益金的算法是:房产面积*地价*15% 。地价我这边一级地是1661元,二级地是1024,三级地是912
    2.土地证过户,需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契税单原件等,其中如果要办理两证合一则房产证要原件。契税单原件就是办理房产证时到地税缴纳契税时有几张颜色的单子。
    过户不会改变土地的性质。不是交了土地收益金划拨就变成出让的。
    3.完税证明有2份,一份是卖方的,一份是买方的。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向中介讨回属于自己的。
    合同的话,看后面签署几份。按理买卖双方应各执一份,但过户需提交合同,所以没有合同也可以的。今后若有纠纷,可到房管处查档。
    4.图纸是就是原产权证上复印了贴到新的产权证上,所以没什么问题。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要拆迁的房子不能过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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