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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支付

2018-05-31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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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案例,当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后,承包商索要工程款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而且施工合同后的分包、转包现象就会随之浮出水面,那么,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怎么支付呢?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支付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是,承包商通过施工已经将建筑材料变为建筑物,一旦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想要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则不太可能。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支付的实际案例

  2014年9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某建设工程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全部发包给乙公司,并就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竣工验收等作了具体约定。2015年9月,该建设工程如期竣工并顺利通过验收。经结算,甲公司尚欠乙公司69万元工程价款。在屡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乙公司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依法向烟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甲公司支付其工程款69万元。甲公司以乙公司没有相应资质为由主张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仲裁庭裁决,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工程款69万元。

  案例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经仲裁庭审查,乙公司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涉案合同虽属无效,但涉案工程已经乙公司施工完毕,如期竣工并通过验收,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款于法有据,甲公司依法应当支付乙公司69万元工程价款。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是实际生活中有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帮助的朋友,可以来找法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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