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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2019-12-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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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上,一般都会看到有辩护人,刑事辩护人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的,那么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时,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重点查明和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事实不是其所为或系诬告、陷害或是错告、举报失实,因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本没有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负责侦查的机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正当防卫行为或紧急避险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包括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是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某些犯罪,按照当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等。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辩护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的过程中,如果获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犯有未被指控的其他犯罪行为,经耐心教育其坦白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听从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在这种情形下该怎么办?一种观点认为辩护人应当拒绝为其辩护,同时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另一种观点认为,辩护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知悉了不利于被告人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有责任保密,而没有举报的义务。但是,一旦涉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事实,在动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公安司法机关。

  目前,后一种观点被广泛接受。因为这有助于维护辩护律师的执业形象和人格尊严,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辩护制度的健康发展。但应当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法,如确立律师作证豁免权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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