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并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如果股东大会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分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善意取得三种。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流程是:首先要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
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自愿退出。股东不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或因自身资金原因,不愿再继续投资公司。
2.异议退出。由于对公司发方向、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或人事、财务等存在异议,异议股东按照法律规定或协商约定,向其他股东或公司转让股权而退出。
3.强制退出。因股东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的约定,严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通过约定程序,强制将其进行除名。比如,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等。
4.公司解散或清算。公司因经营困难或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导致公司陷入僵局无法继续经营,公司清算并注销。股东在清偿完公司债务后,依法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从而退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