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的情形有,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继续存续的。想退股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有限公司小股东想退股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主要是发生在股东以下股东会议决议表示反对时行使: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但要注意,虽作出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会决议,但如果决议的内容事实上无法履行,股东不得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属于形成权,起诉受除斥期间的规制,超过法定期间的,法院不予支持。
找法网提醒您,股东已经退出一般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股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该协议是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的;
2.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相关信息;
3.双方因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4.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
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