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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2018-05-31 16: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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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那么在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诉讼时效期间短期时效的起算点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诉讼时效期间长期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有三年、四年、六年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四、刑法上的诉讼时效

  1、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被侵害人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本该受案而没有受案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另外,还有一种是特殊诉讼时效,那种的时效期间和时效起点都是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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