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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小股东不签名,能变吗?

其它
2020-04-26 08:54: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人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2013年3月10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时的登记表可由原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根据这条规定的原理,修改后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可由原法定代表人或新选举产生的法定代表人来签署。
    因新选举产生的法定代表人虽未经工商登记确认,但已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其应该可以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与公司设立登记的原理是相同的)。
  • 办理股东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工商局办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
    6、修改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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