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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担保的风险在哪里

2021-04-0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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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是需要提交保全费用的,而且如果涉及财产数额过高,那么人民法院就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诉讼保全担保的风险在哪里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诉讼保全担保的风险在哪里

  1、诉讼保全担保有风险,与一般担保业务如综合授信担保、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进口开证担保等相比,相似之处在于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也是代偿风险和追偿权不能实现的风险,不同之处在于担保的当事人、担保的主债权、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并且,申请诉讼保全担保和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的法律风险也大不相同。

  2、一般担保业务的当事人为债务人、债权人和担保公司(担保人),其操作模式一般是债务人先与债权人商定某项合同或者项目,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债务人应债权人的要求找到担保公司,请求担保公司为该合同或者项目下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担保公司经审查同意后,先后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担保服务合同、担保合同,前者主要是约定担保公司享有的收取担保费用以及代偿、追偿等权利,后者则主要约定了担保公司对债权人的担保义务。

  3、而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虽然也是为了避免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但担保提供的对象不是对方当事人而是人民法院。按照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诉讼保全担保中,涉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像一般担保中那样享有自主参与和决定担保合同内容的地位,人民法院则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也即说担保数额、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等全部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很少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诉讼保全担保的风险在哪里

  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载明: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财产的标的类型和金额;

  3、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二)原告、被告身份证明

  1、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提供营业证执照副本;

  3、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被告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线索应提供把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等信息;

  2、房产线索,应提供房产地址及产权人的信息;

  3、车辆线索,应提供车管所车辆查询单信息;

  4、土地线索,应明确土地坐落号及土地主管部门信息;

  5、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线索、应提供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等信息;

  6、股权信息线索,应提供工商部门的工商内档信息。

  三、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诉讼保全担保比起一般的担保而言是更具有风险的,毕竟担保提供的对象不是对方当事人而是人民法院。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诉讼保全担保的风险在哪里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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