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

2021-04-29 10: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诉讼保全措施有相应的期限,往往关系到诉讼保全的具体的执行,那么对于诉讼保全来说,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是多久呢?诉讼时怎么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

  二、诉讼时怎么进行诉讼财产保全

  1、首先你要确定你需要保全的财产状态。银行账户的,你需要提供开户行信息及银行卡账号;房产信息需提交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信息表;车辆信息需提供车管提供的车辆信息单。

  2、起草诉讼保全申请书

  3、准备担保物,保全多少钱的资产,本人就需要提供多少钱的担保。当然,也可以向有资质的公司购买保函,建议买保函,便宜也省事。

  4、向诉讼管辖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即可。届时还需要缴纳保全费。

  三、诉讼保全期限有多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的相关内容,我们申请诉讼保全的时候,要按照诉讼保全的规定来申请诉讼保全。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