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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裁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2019-09-11 15: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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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上,随着现在大众对于法律意识增加,也知道用法律进行维权。在一些财产方面的案件当中,经常也会出现虽然上诉了,打官司也打赢了,但是在诉讼结果之后拿不到钱现象也会有出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存在,申请人进行诉讼保全。那么诉讼保全裁定复议期限是多久?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诉讼保全裁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应在接到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后,及时提出复议申请即可。一般来说,裁定书中往往会指定可以复议的期间(指定期间也具有法律效力)。财产保全一般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还有执行、涉外等财产保全),且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执行,对方当事人有申请复议的救济权利,但对复议期限没有具体规定。

诉讼保全裁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当对诉讼结果出现任何不同意见时,都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提出自己的异议。在财产保全诉讼中,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时,也可以通过复议制度来要求重新裁决。

  二、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三、财产保全的裁定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诉讼保全裁定复议期限是多久、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处理以及财产保全的裁定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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