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位客户在14年内欠我货款,并在15年的6月开始向法院起诉。打赢一、二审官司后,半年多没能拿到客户付款。这正常吗?我可以要求法院为我追回这笔钱吗(因为我已经支付了全部法律费用和相关费用)。如果我不能问法庭,他们说的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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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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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积极应诉。如有需要,可电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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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
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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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