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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判决罪会判处吗

刑事辩护
2019-12-29 10:3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2、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3、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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