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咨询

法院冻结被告的银行帐户应由原告提供银行帐户? 民事案件现在已经被一审判决,即使被告提出异议也不予赔偿,法院想执行被告的赔偿损失,如何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帐户,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银行信息,不能冻结被告的银行帐户吗

2020-05-22 14:22:4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只有以下情况,法院才能解除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当然,如果偿还完欠款,法院也会解除冻结的。
  • 胜诉后想要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到执行庭申请。
  • 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胜诉后想要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到执行庭申请。
  • 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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