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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赔偿金的领取程序有哪些

2020-12-22 17: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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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民事诉讼胜诉后就可以要求败诉方按照判决书履行民事责任了,如果败诉方拒绝履行的,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赔偿金的领取程序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赔偿金的领取程序有哪些

  权利人可以带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判决书找承办法官办理,有的法院需要承办法官签字后到财务部门领款或转账。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直接找执行法官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在判决之后直接把赔偿金打给原告,或者交给法院,由原告去法院领取。如果义务一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权利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赔偿金的领取程序有哪些

  二、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三、民事诉讼赔偿多久能下来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只是诉讼走完了一个程序,如果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审结,估计至少也得3个月时间。假如,被告仍不按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你只能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将决定你的强制执行能否顺利。

  当然,如果被告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也愿意履行法定义务,那么赔偿款应该较快赔付到位。

  而交通事故诉讼开庭后一般:一审3个月结案,二审3个月结案,结案后1个月后左右能拿到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权利人可以带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判决书找承办法官办理,有的法院需要承办法官签字后到财务部门领款或转账。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诉讼赔偿金的领取程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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