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咨询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告知,根据简易程序,审判期为89天。89天后,法院没有通知审判。期限届满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吗

离婚
2020-09-11 11:1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事案件从法院下达受理通知书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依据情况不同,有所区别,但一般两个月左右。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即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递交诉状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在7日内通知你,法院直到现在才通知你,在程序上一定是存在瑕疵的。你可以以未在法定期间收到“受理通知书”为由,向上级本门反应情况。当然,我们不建议你这样做,以防止法官在后来的审判中打击报复。又根据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故此,只要有本院院长的批准,审限可以延长至12个月,所以法院即使7个月开庭并不违法。
    3、可以申请对方同学回避。
  • 起诉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提起上诉。
  • 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