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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2020-05-29 16: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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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是我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聘礼。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那么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二、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法律上对彩礼的诉讼时效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这就意味也就是说,对于有关彩礼使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

  有关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的内容,一些男方为取悦对方的赠与财物、双方交往过程中男方的支出等不应视为彩礼。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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