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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人怎么办

2021-04-2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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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人一般是无罪的,当然如果是明知道非法仍然投资的,则需要根据投资人的行为来认定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人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人怎么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等待公安机关把案子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完毕。清理财产,然后再把钱向投资人退还。至于能退多少,看最后剩下多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人怎么办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判刑?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集资案件中的资金如何处置?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一般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对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的财务,应当予以追缴,其中属于被害人的资金,在诉讼终结后,予以返还。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等待公安机关把案子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完毕。清理财产,然后再把钱向投资人退还。至于能退多少,看最后剩下多少。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人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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