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咨询

在学校,我们的孩子被另一个孩子追着摔倒受伤,缝了针。 那个孩子的监护人会负责任吗?学校有责任吗? 我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2020-08-22 10:4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具体核算过的,如: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伤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构成轻伤的则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 学生在学校遭遇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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