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咨询

我的朋友为我的事伤害了别人,但我没有这样做。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当时,我去KTV找我的朋友。我请她出来,我的朋友让我坐在那里。她旁边有一个男人。我请他让开。结果,他们发生了争执。然后当他们要打架的时候,我的朋友跟我走了进来,把我推开,捡起啤酒瓶,打了那个人的啤酒瓶,这构成了轻微的伤害,我对这个过程负有法律责任吗?

2021-10-16 14:3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 别人先动手打人,可以进行适当的自卫,合理的自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自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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