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咨询

我母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导致脊柱和骶骨骨折,但医生在她刚入院时没有发现4处脊椎突滑脱。在进行残疾鉴定时,医生在入院时仅参考了影片,鉴某某果不构成残疾。鉴定机构的程序合法吗?我们申请重新确认身份,但不被允许。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2022-08-14 07: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情鉴定机构是指对伤残程度鉴定的机构,鉴定有以下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
    2、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
    4、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如对首次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情形包括: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 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