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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离婚孩子怎么判

2022-04-0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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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对这个家庭的环境来说无疑是不稳定因素,不仅可能会导致夫妻离婚,而且还会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丧失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家庭冷暴力离婚孩子怎么判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家庭冷暴力离婚孩子怎么判

  因为家暴离婚的,子女抚养权应当由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获得,倘若受害人一方以家暴为理由与施暴者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法院应当作为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判决或调解离婚。但是关于小孩的抚养,主要以不改变小孩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为判别准则

  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8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一)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三)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四)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庭冷暴力离婚孩子怎么判

  二、离婚时家庭冷暴力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时家庭冷暴力不可以要求赔偿。要实施家庭暴力才可以要求赔偿。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冷暴力离婚怎么解决?

  首先,大家要明白冷暴力并非法律名词,我国法律没有对冷暴力进行定义,即使夫妻一方存在冷暴力的,那离婚的方式也是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解除了夫妻关系了。如果无法协商的,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存在感情破裂,是否无和好的可能来判决是否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恶习、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因家暴离婚的很大程度上会判给无家庭暴力方,但主要还是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家庭冷暴力离婚孩子怎么判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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