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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合,家庭暴力。请求离婚,对方不承担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2019-07-26 13:38: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当你遭受到家庭暴力时,你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写清楚你的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情况。  
    二、对于你提出的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那些证据及因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的问题,你应该提供下列证据及材料: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实践中法院判断男女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还需要判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
    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